星辰在线9月21日讯(通讯员 辛文)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9】15号)的要求,按照国家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(试行)》的规定,为满足广大居民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,净化婴幼儿成长环境,进一步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,促进托育服务规范行为,推动托育服务提质扩面,开福区聚焦幼儿托育服务,积极稳步推进托育机构备案管理。备案管理适用于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,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计时托、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。托育机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、场地证明、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、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相关资料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、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提供餐饮服务)等材料后,在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备案。通过备案管理,对广大家长们最关心的托育机构场地要求、安全管理、环境卫生、个人卫生、膳食管理、人员配备、保健制度等方面形成了统一的评价管理标准体系。现将已通过备案的16家托育机构(其中包含11家已增设托班的幼儿园)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备案机构的公示使家长们能够认识并放心的选择优质托育机构,同时能够极大缓解有关家庭照护宝宝的困惑。全区各机构将秉承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、注重婴幼儿的情感交流,坚持保教并重,培养婴幼儿的安全感和归属感,促进婴幼儿良好的生命开端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,让家长“松绑”。
附:开福区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
